遗产分割先区分夫妻共有财产
发表时间:201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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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刘先生问:我父亲去年底突发心脏病猝死,未留遗嘱。现有三套房屋,房产证上名字均为我父亲,皆为婚后购买。现在母亲要求把房子过户到其名下,但我大哥不同意。请问,遗产应该怎样分配?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李成明律师解答:(1)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遗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应先将共有的财产分出一半给配偶,其余为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遗产)。你父亲的三套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应先将一半分给你母亲,剩下的一半由你和你母亲、你大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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