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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刚遗产分割案
发表时间:2012-07-12 浏览次数:86

2001年1月3日,四川男排在绵阳进行封闭训练,以备战全国联赛和九运会。当日上午10点,正在体育馆作个人体能训练的朱刚突发“马凡氏综合症”,经抢救无效而去世。

据原告廖某诉称,朱刚去世后,她与朱母对遗产的分割发生纠纷。为避免矛盾激化,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对朱刚价值约51万多元的房产进行分割。

而朱母则认为,廖某提供的财产清单与实际不符,双方的分歧是朱刚的存款。廖某隐瞒了家庭存款,称一分钱也没有。而实际上,朱刚在国家队六年,仅婚后领取的房贴和奖金就有15万元,结婚时还收了20万元的礼金。

最后,法院认为朱母抚养朱刚多年,现已年高,身边无其他亲属,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判决紫竹苑房产归廖某所有,并支付朱母30余万元。廖某对此不服,诉至成都市中院,市中院维持原判。

儿媳拖欠余款 查封房产法院强制执行

判决生效后,廖某拒不付给朱母余款。朱母于2002年4月、7月两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后,廖某支付朱母22万余元,尚余8.4万多元的剩余款至今未付。

据执行法官介绍,此后,廖某一直不与法官见面。而法官每次与廖或其代理人联系,廖或称已出国或称不在成都。但法官从紫竹苑物管处得知,廖仍住小区,每天早出晚归。

颇具戏剧性的是,昨日,当法官前往查封紫竹苑房产时,廖仍拒不见法官,其亲属在电话中声称:“她正在过缅甸边境。”可物管却证实,前日还见到她在小区露面。

10时许,在物管公司及社区居委会到场作证的情况下,法官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房屋内的财物全部搬离,对房屋进行了查封。

择日拍卖房产 廖某急了积极筹措余款

据介绍,所查封的房产为朱刚1999年8月按揭购买,面积188.28平方米,首付款为33万余元,其中包括四川佛兰排球俱乐部支付朱刚购房款20.5万元。该房系朱刚婚前财产。

法官表示,如果廖某拒不支付剩余款项,法院将择日对房产进行拍卖,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朱母所继承的遗产,支付诉讼费、执行费等费用,剩下部分返还廖某。

在法院查封房产后,法官很快就得到廖某传来的消息:她正积极筹措资金,准备将拖欠朱母的8.4万元全部付清,了结这桩遗产纠纷。

新闻资料 “朱刚家务案”伤害了谁?

据2001年在成都的省市媒体报道,“朱刚家务案”婆媳二人曾有一份由廖某起草的“朱刚遗产分割协议”。协议称,廖在保留对最主要财产紫竹苑房屋全部所有权的基础上,她一次性给付朱母30万元作为交换,但却附设一个时间条件:十年付清。这让身患糖尿病、每月仅500余元退休金的朱母很难接受。遗产纠纷长期拖延,深爱朱刚的球迷及其生前领导、队友都极为关注,都在希望:别争了,别再伤害朱刚在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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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25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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