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继承法 > 法定继承 > 非婚生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非婚生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发表时间:2014-08-05 浏览次数:279

经典案例:

王某(男)与李某(女)2006年结婚,结婚后不久李某生育一男孩王童,后因双方感情不和,遂于2008年办理了离婚登记,王甲跟随李某共同生活。自2008年至2011年,王某因沉迷网络聊天与孙某(女)认识并同居生活,在生活期间孙某生下一女孩王乙。王某一直从事的是交通运输业,因疲劳驾驶于2013年5月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王某除了银行账户中有五万元的存款外无其他遗产,在王某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王甲与王乙是否有同样的继承权呢?

律师分析:

在本案中,王某与李某是在婚姻期间生育的王甲,王甲作为婚生子,根据《婚姻法》第36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另外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根据上述规定,王甲对王某的遗产有继承权。

但是,对于王乙的继承权有很多人持否认态度,只因王某和孙某并没有结婚,王乙是非婚生子女。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同时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根据以上规定,作为非婚生女的王乙具有和王甲同等的继承权。至于李某和孙某,李某和王某已经离婚不再是配偶;而孙某与王某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以,李某和孙某均没有继承权。

更多相关知识可咨询合肥继承律师。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非婚生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遗产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47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