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和上级统一部署,市财政积极落实遗属、遗孀生活补助标准提高政策,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基本生活保障。
自去年年底以来,遗属、遗孀生活补助标准按类别均有大幅度的提高,遗属生活补助方面,非因公死亡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遗属补助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230元,建国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其遗属补助由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210元;对抢救国家财产等光荣牺牲的工作人员遗属补助由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280元;一般因公死亡的人员遗属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50元;遗属是孤身一人的,在上述提高标准基础上提高40元。遗孀生活补助方面,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遗孀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150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工作的干部遗孀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100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的离休干部遗孀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800元。
近日,阿勒泰市本级财政已拨付资金540000元专项用于补发我市600余名遗属、遗孀2009年的生活补助提高部分。目前,新标准的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正在积极稳妥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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