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婚姻效力 > 重婚 > 什么是重婚,重婚如何认定,重婚如何处理?
什么是重婚,重婚如何认定,重婚如何处理?
发表时间:2012-07-18 浏览次数:451

由于贫乏的婚姻生活缺乏激情,不少人会选择寻求婚外情。在找到自己认为的爱情后,双方会选择同居。这时,不少婚外情的配偶经常会问:什么是重婚,他在外面找小三是不是重婚?

法律上对重婚是如何认定的,重婚罪如何处理?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本文即将为婚外情的受害者解释重婚的相关问题。

一、什么是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的违法行为。这种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的配偶尚未死亡,或者还未与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时,再与他人结婚,从而构成重婚。这里即包括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包括虽未登记却与他人以夫妻相待,同居生活在一起而形成的事实婚姻。重婚不仅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行为,而且也是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二百五十九条明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婚的形式有哪些?重婚如何认定?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事实重婚还因时间的不同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如,先登记婚后事实婚,即与原配偶登记结婚,后又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而重婚。先事实婚后登记婚,1994年2月1日之前,与原配偶未登记而却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1994年2月1日之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两个事实婚,1994年2月1日之前,与原配偶未登记而却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1994年2月1日之后,又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而重婚。

目前,由于我国法律对事实婚姻存有争议,因此,事实婚姻的认定在各地区各法院也有不同,但法律重婚却是非常确定的。即只要是已婚者与他人重新登记结婚的,则就属于重婚。

在一方咨询关于重婚的相关问题时,重点就在重婚如何认定上。那么,重婚是如何认定的呢?

三、重婚如何处理?

(1)重婚的民事后果。重婚将产生下列三项民事后果:①重婚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制度中,重婚罪是无效的原因之一;②重婚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③在离婚时,重婚是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理由之一。

(2)重婚的刑事责任。《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应承担重婚罪的刑事责任。不知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仅承担重婚的民事责任。《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什么是重婚,重婚如何认定,重婚如何处理?”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事实婚姻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17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