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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
发表时间:2012-06-22 浏览次数:258

重庆市綦江县男子任昭树的老婆疑遭人拐卖失踪5年后,村里给他开了一份“丧偶”证明,他于是拿着它来到镇民政办与另一名女子领取了结婚证。哪知今年3月底,失踪13年的老婆却回到了家中。从此,他开始过起了一夫二妻的尴尬生活。22日,任昭树致电郭扶派出所,要求严惩涉嫌拐卖他老婆的人。

意外:老婆失踪13年回家

今年52岁的任昭树是綦江县郭扶镇古松村人。今年2月底,有人告诉他,他失踪了13年的第二任老婆熊金珍曾出现在綦江县石角镇一位姓罗的村民家中。2月28日,他怀揣结婚证,找到了罗家。“当看到失踪了13年的她时,我们抱头失声痛哭。”任昭树痛苦地回忆说,老婆被拐卖到罗家后,给对方生有一个女儿,今年已8岁,但双方至今没领结婚证。3月28日,熊金珍被他接回郭扶镇老家,与17岁的儿子相见,母子俩当时哭得死去活来。据悉,熊给罗家生的女儿,则被罗家留下。

再婚:村委会出具丧偶证明

熊金珍的突然回家,让任昭树如今的第三任妻子蔡成容有些犯难。记者在蔡成容出示的一张结婚证上看到,她和任昭树于2002年1月7日在郭扶镇领取了结婚证。记者随后来到綦江县档案馆查看,在由古松村村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的“婚姻状况”一栏中,填写的是“丧偶”。

现状:两个女人和睦相处

任昭树说,熊金珍回家后,两个女人各睡一个房间,但“我同小我12岁的熊金珍睡在一起的时间要多一些”。

都没有与任昭树离婚的两个女人又是如何相处的呢?邻居李大妈告诉记者,熊金珍回来差不多两个月了,他们从未听到她与蔡成容吵过架。李大妈说,蔡比较老实,手和脚有些残疾,熊还给她洗衣煮饭。

■律师说法

当事人不构成重婚罪

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公孙雪表示,重婚罪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根据《婚姻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不过,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一般由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如果被害人放弃自身的权利,重婚者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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