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结婚登记的“婚姻”是事实婚姻吗?受法律保护吗?
发表时间:201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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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能否算做事实婚姻而受到法律保护,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同居关系,不属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
(2010年11月26日吕淮波律师根据网络资料整理,不清楚处咨询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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