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事实婚姻后又分居,可以再和他人结婚吗?
发表时间:200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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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有的男女双方一见钟情,发生了性行为,没有经过结婚登记就同居,办了酒席,发了喜糖,构成事实婚姻。但不久感情不合,最后分居。分居之后,他们又各自找了对象,要领结婚证。这样,便产生了过去没有办登记的婚姻算不算数,再结婚算不算离婚的问题。
很显然,事实婚姻是违法婚姻中的一种,但毕竟是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对此,应当由有关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因此,他们之中的任何一方在未办理好离婚手续之前,是不能再和另一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否则要按重婚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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