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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效力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婚姻效力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事实婚姻、重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假借他人名义领取结婚证的,结婚证登记的双方不是事实上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从形式上看,进行结婚登记行为的双方是夫妻关系,而实质上的夫妻是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之规定,假借他人名义领取结婚证不具备婚姻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因此法院不能判决宣告婚姻无效或撤销婚姻。 登记双方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撤销该结婚或者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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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对于未领取结婚证的事实婚姻也是给予认可的。 2、 重婚罪的后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 二、如何起诉重婚罪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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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 二、重婚的后果 1、 民事后果: (1)重婚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制度中,重婚是婚姻无效的原因之一; (2)重婚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 (3)在离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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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两人为了单位分房而通谋结婚,约定得房后即离婚.被婚姻登记机关知晓,登记机关可否确认为无效婚姻,收回结婚证??如果男方与女方结婚登记但女方因故不能到场,遂双方商量请女方的孪生妹妹代理登记骗得结婚证,又如何处理? 镇江律师 为你解答: 根据上述情况,第一种如不违背结婚的法定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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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怎样区别有效婚姻和无效婚姻 ? 扬州律师 为你介绍: 有效婚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必备要件的婚姻,无效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 相关法律知识: 有效婚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必备要件的婚姻:如: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还有不能违反婚姻法禁止条件: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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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属于无效婚姻的有哪些情形? 扬州律师 为你解说: 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 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未根据《婚姻法》到有关部门登记办理手续的. 相关法律知识: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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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你们都没有达到结婚年龄,因此你们之间的这种关系属于同居关系,也不属于事实婚姻或无效婚姻;如果你们解除这种同居关系的话,我认为你是需要返还男方所谓的彩礼的,同时男方是不需要给你任何补偿的,只是需要给你一定的妊娠费用来弥补一下你身体的伤害。 相关法律知识: 《婚姻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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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财产纠纷问题
经济条件越好的越有可能获得抚养权,第三考虑孩子的意愿和跟父母一方的感情程度。如果一方能举证,证明对方抚养将对孩子成长不利,反方将会得到抚养权。 相关法律知识: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婚姻法》第十条第1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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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由 连云港律师 为你解说: 新《婚姻法》第十二条分别从四个方面规定了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其中有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现分述如下: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问题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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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怎样对事实婚姻进行法律保护? 以下由 南通律师 为你讲解: 对事实婚姻这一普遍存在又关系到广大群众利益的婚姻形式,我国几部《婚姻法》都未作任何明确规定,只是司法解释对事实婚姻作出多次规定,确是我国法制史上少见的奇怪现象。但是,这几次司法解释对事实婚姻的规定都十分粗略,只是简单规定未经婚姻登记的当事人起诉“离婚”时,能否按事实婚姻处理而已,远远不能解决因事实婚姻所引发的其他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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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的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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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怎样区分? 徐州律师 为你解答: 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的区别主要在于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进行婚姻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非法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或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的两性结合。 (1) 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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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或一方已有婚姻关系存在,要注意的是,如男女双方均未婚,不属于通奸,而是非法同居。 (2)通奸行为具有隐秘性。 (3)通奸是双方自愿发生的两性行为。 非法姘居是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非法的、缺乏长久共同生活目的的临时公开同居。具有如下特征: (1)男女双方或一方已有配偶,属于婚外同居。 (2)同居生活带有临时性,双方主观上没有长期共同生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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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有哪些区别 区别有几个方面的不同: (1)欠缺结婚的法定形式要件,即未办理或者合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以夫妻名义公开共同生活,且具有长期共同生活的目的。这是事实婚姻区别于非婚两性关系如通奸、姘居等的重要要件; (3)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均无配偶,已达法定婚龄,无禁止结婚的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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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取重婚证据要注意什么 因重婚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提供的证据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但在取证过程中,不免会遇到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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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与非法同居的区别 重婚,是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行为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犯重婚罪的,按《刑法》第258条的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婚姻法》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这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象征之一,而重婚则是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一夫多妻”和男尊女卑的丑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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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证制度引入协议离婚可以有效的克服协议离婚本身的弊端,充分发挥协议离婚和公证制度的积极作用,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推波助澜。下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事实婚姻要离婚该如何处理,欢迎大家浏览! 离婚法律在线咨询 咨询:事实婚姻要离婚该如何处理? 你好,现在想向你咨询一下,女方怀孕现在不能打胎,尚未登记未取得结婚证,但已办完婚宴,被大家公认为事实婚姻,现要离婚,该如何处理? 免费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回答: 你好,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没有领取结婚证,只是同居关系,不需要离婚,自动分开就可以了。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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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并不产生重婚罪的刑事后果。 一、重婚案件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 1、离婚案件中的无过错方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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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的范畴
和社会伦理道德,应属自始无效。但第3种和第4种情形(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主要涉及个人私益,不妨将之纳入可撤销的范畴。对这两种情形,双方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可自主选择是否撤销,婚姻自被撤销之日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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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有孩子了现在招不到人了需要抚养孩子吗?我和她在一起3年了,由于年龄不够,无法领取结婚证,但小孩2岁了,现在她跟别的男人跑了,她有义务抚养小孩吗?我再结婚犯重婚吗?谢谢 莱芜律师 解答: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有时亦指因上述行为而形成的违法婚姻。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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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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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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