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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房产分割问题
发表时间:2015-07-14 浏览次数:94

比如,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在实践中这样的情况主要是,男女恋爱期间感情觉得不错,婚前商议买房子。后双方共同出资,出于各种原因,购房合同及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没有写进去。两人结婚后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此时,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另一方的前提下,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离婚后如何办产权变更

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按房产分割或夫妻离婚析产办理,提供:1房屋所有权证,2,离婚文书(法院判决的)或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的)并且离婚协议书要双方当场确认,不能双方到场的此协议书要经公证,3,本人身份证明,协议离婚的要双方的身份证明。4,房改房要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5,房屋所有权证附图、和登记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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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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