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夫妻财产 > 离婚财产分割 > 离婚时安置房该怎么分,夫妻离婚房产怎样过户
离婚时安置房该怎么分,夫妻离婚房产怎样过户
发表时间:2014-08-01 浏览次数:457

一、离婚时安置房该怎么分

夫妻诉讼离婚,在认定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归属时,由于我国住房体制改革以及城市发展过程中的拆迁问题,使当前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和来源具有多元化的特点,法院应当根据房屋来源的不同在夫妻之间进行分割。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分两种情况:

1、对于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2、对于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只要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应适当考虑房屋的来源,将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所有,但应当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夫妻离婚房产怎样过户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是约定双方面婚内房产归一方所有的,都属于房产的赠与,应当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内的取得的房产在申请登记时多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申请而非双方共同申请,所以对于以夫或妻一方名义登记的房产而实际属于夫妻共有的,应当由夫妻两人共同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2)因解除婚姻关系而发生的房产过户

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

1、双方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领取离婚证书。

2、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因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引起房产过户的,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书以及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由双方共同申请办理。

3、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凭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直接办理。

以上便是关于离婚时安置房该怎么分,夫妻离婚房产怎样过户的介绍,离婚房产分配一直以来都是较为繁杂的问题。在面对这样的问题时,最好先咨询相关专业律师,他们会凭借丰富的经验和知识帮您解决离婚房产分配方面的疑难。

更多相关知识可咨询官渡律师。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离婚时安置房该怎么分,夫妻离婚房产怎样过户”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婚后共同财产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99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