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很多婚后夫妻在购房时选择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那么,当夫妻离婚时,该房产应该如何处理呢?
【分 析】
很多婚后夫妻在购房时选择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有些人是为了将来孩子在继承或变更时省去一些契税和遗产税,而有些人则是由于房屋限购令的限制,也有一些事因为其他原因,最终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把购买的房屋直接登记在孩子的名下。
虽然房子是在婚后共同所致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买房时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那么,在夫妻之间没有其他的约定情况下,夫妻双方就完成了对孩子房屋的赠与,这时并不用考虑孩子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即:无论孩子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夫妻双方都完成了对孩子房屋的赠与。
房子赠与了孩子,孩子对房子享有所有权。
也就是说,即使夫妻离婚,在对此房屋是没有分割权的,已经不在共同财产范围内了。
【结 论】:
那么,当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夫妻离婚时如何处理呢?
即:该房产的所有权属于孩子,孩子归一方抚养,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孩子的监护人,同时有义务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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