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咨询:
我与妻子分居已一年,有一个男孩已经3岁了,住的房子是结婚前买的。房子是我单位团购的房子,至今房产证没有下来。房子当时是我们公司和开发商签订的大合同,然后公司与我们员工签订的购房意向书。当时我们个人并没有和开发商签订合同。房款是分三次付的,前两次是在结婚前付的,付了60%,最后一次支付是在结婚后,付完剩下的40%。前两次的钱是我父母的钱,最后一次支付的钱是我借的亲戚的钱付的,交完最后一次钱后,我们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协议是签的我自己的名字。房子的借款至今没有归还。请问如果离婚,房子会怎么判,孩子怎么判,如果孩子判给对方,我月工资2000元,抚养费应拿多少?
律咖网律师解答:
1、房子应该属于你的个人婚前财产;婚后付款的百分之四十,如果没有约定,可以看做共同财产但是,借款也属于共同债务;
2、孩子的抚养问题,如果判给对方,协商不成,会在你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之间酌情判决。
相关法律知识:
婚前财产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分”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