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一度被称为广东省因“包二奶”引发的最大离婚财产分割案。终审判决后,广东省检察院也极为罕见地为这起案件提出抗诉。昨天上午,该案在广州市中院再审。
回放:“我怀孕时他在包二奶”
1995年,25岁的李小荷(化名)和大她3岁的缪某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并且在半年后登记结婚。婚后,缪某等人在花都区办了一家消防器材公司,小两口的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但据李小荷介绍,在他们的大女儿1996年8月出生后才几个月,她就渐渐发现丈夫有点异样。李小荷后来听到缪某的朋友说丈夫经常在外扬言,如果李小荷不生个儿子,他就要包二奶。为了拴住丈夫的心,她决定给丈夫再生个儿子,好让他回心转意。1999年下半年,李小荷计划外怀孕,为了使儿子能顺利降生,她挺着大肚子四处藏匿,开始了长达一年多的“地下”生活。其间,缪某来看她的次数却越来越少,有时候甚至几个月都不露面。“我当时就觉得不对劲了,后来,大女儿的话证实了我的猜测。”李小荷说。
讲述:“黄阿姨”就住在家对面
李小荷还透露,在2000年3月初,她生下了双胞胎儿子,本以为丈夫会欣喜若狂的,但没想到缪某只是到医院看了看孩子就匆匆走了。出院回家后,李小荷发现缪某的生活习惯大为改变:睡觉时还“全副武装”,钥匙和手机从不离身。大女儿告诉她,爸爸经常带她到家对面“黄阿姨”那里睡,阿姨还让她喊其妈妈。2000年4月3日,深感屈辱的李小荷带着几个亲戚去找“黄阿姨”算账,并在“黄阿姨”家拍摄到了缪某的诸多衣服和日用品作证据。缪某知道后却完全帮着“二奶”,叫嚷着要李小荷赔偿黄某10万元,并于第二天将李小荷暴打一顿。“那时我生完孩子还不到一个月啊!”李小荷气愤地说。
一审:成为新《意见》首位受惠者
2000年4月,心灰意冷的李小荷向花都区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离婚。这在当时被称为广东因“包二奶”引发的最大宗离婚财产分割案。而此后,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下发被称为向“包二奶现象开刀”的《关于处理婚姻关系中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财产问题的意见》,而此时李小荷和缪某的离婚案件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李小荷当时被看作是上述《意见》公布后的第一个受惠者。
2000年7月,花都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李、缪离婚。原告李小荷在这单官司中大获全胜,法院不但将3个孩子全部判给了她抚养,而且还分得了230多万元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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