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
发表时间:2015-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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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新婚姻法规定双方婚前财产不属于共同拥有,如果女性婚后辞职做全职太太,没任何收入,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答: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即使女方在结婚后做全职太太,婚后丈夫的收入也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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