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夫妻财产 > 婚后共同财产 >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转移 变卖 隐匿 损坏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转移 变卖 隐匿 损坏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发表时间:2013-05-13 浏览次数:223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一条对此有详细规定,但对正在发生的隐藏、转移、变卖和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阻止。

因此,权利受损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防止自己的权利损失扩大。因未能及时制止上述行为而产生的扩大损失部分,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所谓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申请或者在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应注意,申请财产保全应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提出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前,也可以在法院受理后,判决做出之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转移,变卖,隐匿,损坏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婚后共同财产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26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