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夫妻财产 > 婚后共同财产 > 夫妻约定共同财产的特点
夫妻约定共同财产的特点
发表时间:2011-11-17 浏览次数:90

第一,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广泛性,即可以是婚前的个人财产,也可以是婚后所得的财产。

在财产的种类上也没有任何限制。除了《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所涉及到的财产种

类外,还包括一切可以取得收益的财产和财产权利;

第二,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时间界定,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约定鼓起共同财产的时

间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也可以对已经约定的财产根据夫妻双方的一件重新约定,没

有严格的时间规定;

第三,约定形式的多样,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形式;

第四,对夫妻财产的约定,国家法律也采取的是契约优先的原则。即有契约依契约,无契约

依法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或妻的个人财产首先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

第五,约定财产受法律保护。《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

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

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夫妻约定共同财产的特点”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婚后共同财产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83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