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夫妻财产 > 夫妻债务 > 前夫婚内欠下债务 离婚后应还
前夫婚内欠下债务 离婚后应还
发表时间:2012-05-28 浏览次数:120

文某怎么也没想到前夫欠下的债,自己也要共同偿还。昨日,随州市曾都区法院依法判决文某和夏某共同支付李某3.6万元劳务费,并互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07年10月,夏某与文某办理婚姻登记。随后,在市内某小区购买一套房子,与李某签订房屋装修协议,准备

结婚用。完工后,双方经结算劳务费为3.6万元,夏某给李某出具欠条一份。2007年5月,夏某因与文某感情不和,经法院判决离婚。后李某知道夏某和文某已离婚,遂将两人告到法院,要求共同清偿劳务费3.6万元。

??诉讼过程中,文某提出其与李某既不认识,也没有发生经济往来,李某是和其前夫发生的劳务纠纷,自己不是本案适格被告,请求法院驳回李某对她的起诉。

??法院认为,李某虽与夏某签订了劳务合同,但其所装修的房屋为夏某文某共同居住,文某辩称其不知情不足以认定夏某所欠的劳务费是个人债务,故夏某所欠李某3.6万元劳务费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前夫婚内欠下债务,离婚后应还”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婚后共同财产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92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