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夫妻财产 > 夫妻债务 > 离婚 万元私债女方一人还
离婚 万元私债女方一人还
发表时间:2014-02-26 浏览次数:393

离婚 万元私债女方一人还

袁女士和丈夫打离婚官司时,双方对一笔8万多元的债务争论不休。袁说结婚后,丈夫对她和孩子不闻不问,只得借债生活而欠下巨额债务。丈夫黄某却称,自己对此根本不知情。近日,成华区法院作出判决:这8万多元是袁女士瞒着丈夫借的私债,两人离婚,其丈夫不承担这笔私债的偿还。

今年1月,30岁出头的袁女士向成华区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称要和丈夫黄某离婚,并要求丈夫共同承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8万余元债务。袁女士说,1995年,黄就要和她离婚,尽管后来撤了诉,但此后,她和黄基本上保持两地分居的状况,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她带着儿子住在娘家,生活过得非常艰难,只好向亲朋好友借债,总计欠了8万余元。袁女士的丈夫黄某在法庭上说:“她说的不是事实。”他同意离婚,但决不偿还8万余元的债务,身为丈夫,他根本不知道妻子借了钱。

该案主审法官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借的债务是否应算共同债务,法律并没有作出细化的规定,但《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该共同偿还。这一规定的关键词是“共同生活”,可综合这起离婚案的证据,袁不能证明自己所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产生,黄也予以了否认,因此这笔债务应该看作是袁的私债。如果支持袁女士的请求,这样任何夫妻都可以背着对方在外欠下巨额债务,等离婚后再让对方一起承担,这显然不公平,而且还可能出现一方故意欠下巨债,然后借离婚骗钱的事件。对此,成华区法院作出判决,袁女士的丈夫黄某不承担这笔私债的偿还。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离婚,万元私债女方一人还”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婚后共同财产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07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