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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欠债务怎样推定
发表时间:2011-11-18 浏览次数:427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

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债权人在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时

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实行分

别财产制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其个人债务,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

偿。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

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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