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的赌债不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发表时间:201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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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
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
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根
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
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
务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
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
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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