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
发表时间:2006-10-16
浏览次数:0
夫妻财产
夫妻财产分为两部分:1、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定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指::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婚前一方受赠或继承的财产。
3、婚后双方约定为一方所有的财产。
4、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6、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7、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8、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