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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购销合同条件是什么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可以解除合同吗
发表时间:2011-03-14 浏览次数:75

蔡女士:你好律师,我与一家企业订立了一份产品购销合同,约定我先发货,货到达指定地点后他们再付款,现在我发现这家企业濒临倒闭,而且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的迹象,请问我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吗?

江苏律师刘汝军:根据《合同法》第68条、第69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依据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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