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0恶意串通转移财产偷卖奶牛合同无效案例
发表时间:201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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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某2003年以贴息贷款的方式,在和平牧场贷款3万元,购买两头黑白花奶牛,并在贷款合同中约定,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不准许将奶牛外卖。当年,修某还上贷款6000元,还欠牧场24000元。2004年初,修某患病住院治疗,并于7月15日病故。修某的妻子程某,在知道修某与牧场贷款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为还给丈夫治病所欠外债,于7月20日,将两头黑白花奶牛,私下转卖给亲属杨某。程某和杨某知道修某与牧场所签贷款合同的事,找了两个证人签字来证明买卖奶牛的事实,还将7月的7字改为3字,将责任推给了死去的修某。牧场为主张权利,将程某和杨某共同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程某与杨某的买卖奶牛合同无效。
合同的签订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想用不正当手段钻空子,终究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期案例告诉您,不管你采用什么手段想毁约合同,最终都是自找苦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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