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新《劳动合同法》审查规章制度的有效性
发表时间:201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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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新《劳动合同法》审查规章制度的有效性
1、日常管理制度
◆招聘、工时、考勤与加班、休息休假与年假管理
2、薪酬福利制度
◆(特殊福利 / 同工同酬 / 及时足额
3、培训与考核制度
◆培训与服务期 / 服务期与违约金 / 服务期与工资调整
4、用工合同管理制度
◆ 合同订立流程 / 试用期 /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的无效 / 主体自身变化与合同效力存续 / 劳动合同的变更
◆ 劳动者无因解约权 / 劳动者有因解约权 / 用人单位非过错性解约
◆ 裁减人员 / 劳动合同的终止 / 经济补偿金
◆ 工作交接 /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管理
5、保密制度
◆保密范围 / 竞业限制 / 脱密期
6、安全卫生制度
7、员工奖惩制度
8、员工申诉与纠纷的处理制度
◆保密范围 / 竞业限制 / 脱密期
6、安全卫生制度
7、员工奖惩制度
8、员工申诉与纠纷的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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