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的种类
发表时间:201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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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合同进行欺诈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签订合同为诱饵,骗取对方发货、付款、缴纳保证金等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的手段多种多样,花样纷繁复杂,但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种:
1、巧设陷阱。即在合同条款中设置难以达到的质量认证标准,制造对方违约,从中骗取样品或货物。
2、欲擒故纵。签约时即付定金,骗取对方信任,货物到手后立即转移。
3、以包销为名,与对方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或者加工承揽合同,一旦技术转让费或中介费到手,便逃之夭夭。
4、规避法律。在合同中故意设置某些内容模糊的条款,骗取预付款或质量保证金。
5、无中生有,在合同中虚设标的,有时还以现场看货(别人的货)作掩护,骗取对方的货款或中介费。
6、低价诱惑,与对方签订比市场价格低许多的销售合同,约定款到发货,待收款后便携款而逃。
7、移花接木,虚构身份和单位,利用对方急于推销和获利的心理,在合同中以高于市场价成交,货到后立即低价倾销,然后携赃款逃匿。
8、伪造证件,虚构工程项目,与对方签订发包合同,骗取承包商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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