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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与保险公司联手合同欺诈
发表时间:2012-07-13 浏览次数:158

十万存款惊变保险 储户状蓄意诈骗

  郭女士到银行存款10万元,“银行人员”推荐存款三年可送一份超值理财保险,当郭女士接受了这份保险后不久,发现她的10万存款竟然变成了保单。为了讨回自己的存款,也为了弄明白存款怎么糊里糊涂成了保单,郭女士将保险公司和银行一起告上法庭。日前,法院受理了这起存单“变脸”案。

存款竟变成保单

郭女士的丈夫樊涛告诉记者,2005年12月17日,她妻子郭某到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建行大厦的营业厅存款,一个银行职员模样的人一听她妻子要存10万元,就热情地将其领至大户室,并说像她这样的大户,存款三年就可送一份保险。

“我妻子一听不是什么坏事,就同意了,当即将10万元交到银行柜台。” 樊涛说,对于这件事情,他们的理解一直都以为是存款送保险,直到在一次取款时,才发现事情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2006年3月,郭女士到银行取款,当她把取款单递给工作人员时,银行工作人员竟告诉她,她的10万元已经购买了保险,银行里已取不出一分钱了。郭女士听到这句话吓了一跳,怎么10万元存款会变成保险了呢?

在一番查问后,郭女士终于明白,原来一年前银行“送”她的那份保险不是免费的,而是用她的10万存款买来的。当初承诺送她保险的人并不是“银行工作人员”,而是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的保险推销员。

储户怒告银行欺诈

樊涛说,作为银行的老客户,他们信赖的是建行的信誉,不想却发生了这种事情。“如此诈骗行为,我们实在忍无可忍。银行允许保险公司业务员在其营业所开展业务,打着银行的牌子,推销保险,混淆视听,而银行工作人员不提醒,不说明,实事上达成合谋诈骗储户,银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为了讨个说法,樊涛的妻子郭女士一纸诉状将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同时告上法庭。诉讼请求除了要求保险公司返还10万元的保费及其利息外,还请求法院认定两被告的行为属于合谋实施合同欺诈,侵犯她的知情权,构成民事欺诈。并要求法院判令第二被告保险公司禁止销售非法的“泰康放心理财终身寿险”保险产品。

日前,五华法院受理了此案,将于近期开庭。

小心办理银行业务

记者采写此案时,恰巧有读者打电话反映上述类似的事情。读者陈先生讲,他老伴儿前段时间到银行想要办理活期存款3万元。一个营业员就劝她说,存一年、两年的还得扣个人所得税,要是存那个5年期限的,不但有利息、不扣个人所得税,还额外送一份保险。在那个营业员的多次劝说下,陈先生的老伴儿就在该银行办理了营业员说的那种业务。可是回到家,他们两人仔细看过之后才发现,没有存折只有一张保险单。这时,他们才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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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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