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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合同纠纷] 提前解约应否付违约金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从表面上看,《劳动法》第31条似乎规定了劳动者绝对的辞职权,但实际上,理解《劳动法》第31条应结合《劳动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劳动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劳动合同期限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我国立法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的理解,笔者同意《合同法》第114条第3款规定的仍然是赔偿性违约金的观点。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违约金比例
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可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类型
可提起刑事自诉的七种刑事案件 刑事自诉案件包括: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虐待家庭成员案、遗弃案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提起刑事自诉的注意事项 (1)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存在为前提。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在委托开发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技术开发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委托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属于发明创造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但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可以优先受让该专利申请权。委托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属于技术秘密的,技术秘密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咨询律师: 胡骅
技术开发存在着风险,风险一旦出现,将使技术开发失败,技术合同无法履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当事人应当在订立合同时明确约定风险责任的承担。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风险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合理分担。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在委托开发中,研究开发人的主要义务有: 一、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为保证研究开发成果符合委托人的要求,研究开发人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能性论证,并根据合同的要求,选择适当的研究开发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 二、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在委托开发中,委托人的主要义务有: 一、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研究开发工作所需要的成本。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当提供全部研究开发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包括购买研究必要的设备仪器、研究资料、试验材料等费用。委托人向研究开发人支付的报酬,是指研究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合同约定研究开发经费的一定比例作为使用费和科研补贴的,可以不单列报酬。
咨询律师: 胡骅
是侵犯单位技术权益的侵权行为。虽然个人对于作为单位工作任务完成的技术成果不享有财产权利,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还应当根据使用和转让该项技术成果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给予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者一定的奖励和报酬。同时,单位订立技术转让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的,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者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咨询律师: 胡骅
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由当事人根据技术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研究开发技术的成本、技术成果的工业化程度、当事人享有的权益和承担的责任协商议定。价款、报酬或使用费包含非技术款项的,应当分项计算。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技术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技术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 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 八、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和支付方式; 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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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式联运最大的特点就是用不同的运输方式进行运输,如果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在多式联运中,多式联运单据一般包括以下十五项内容:一、货物品类、标志、危险特征的声明、包数或者件数、重量;二、货物的外表状况;三、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名称与主要营业地;四、托运人名称;五、收货人的名称;六、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的时间、地点;七、交货地点;八、交货日期或者期间;九、多式联运单据可转让或者不可转让的声明;十、多式联运单据签发的时间、地点;十一、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十二、每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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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式联运最大的特点就是用不同的运输方式进行运输,如果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般依据以下两个原则确定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 一、如果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区段是确定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法律的规定。 二、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运输区段不能确定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当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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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运输业务中,常因贸易合同纠纷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承运人将货物运输到目的地后,无法向收货人交货的情况。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依照有关规定,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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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合同纠纷] 什么是相继运输?
相继运输,就是多个承运人以同一种运输方式共同完成货物运输的一种运输方式,例如海海联运。在相继运输中,托运人只与数个承运人当中的某一个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实践当中,主要是与第一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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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合同纠纷] 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有哪些
定金与预付款,其区别主要有:   1、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给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预付款只是一种支付手段,预付款的交付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的作用。   2、定金又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咨询律师: 胡骅
托运人违反托运危险物品的规定的,承运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托运人没有对危险物品妥善进行包装,或者没有对危险物作出标志和标签,或者没有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及时提交承运人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进行运输; 二、在运输过程中发现了托运的是危险物品的,承运人也可以采取各种措施避免损失的发生
咨询律师: 胡骅
在货物运输中,托运人往往会托运一些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如果在运输过程中对这些危险物品不进行妥善处理,就有可能对货物、运输工具等财产或者人身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时,应当履行三项义务: 一、对危险物品进行妥善包装。这里的妥善包装应当按照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进行,这些规定在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或者运输主管部门的规章中基本上都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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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约定的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当事人对货物的包装标准可以进行约定,但是当事人对包装的约定不得违反国家对包装标准的强制性规定。 二、托运人与承运人对包装的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得不清楚,当事人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补充协议的规定进行包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依照交易习惯或者合同的有关条款能确定包装方式的,应当按照交易习惯或者合同的有关条款确定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
咨询律师: 胡骅

租赁合同纠纷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0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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