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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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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合同纠纷]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的各个债权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均可以行使代位权。于此场合,这些债权人作共同原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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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合同纠纷] 最新2010年国家赔偿标准
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明确规定,侵犯人身权,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国家赔偿法修改决定将于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高检院刑事赔偿办负责人介绍说,高检院已经抓紧修改制定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 新的赔偿标准是高检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和国家统计局2010年7月公布的2009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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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受害者乐某的家属将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等项的损失。 【分歧】 关于受害者乐某的死亡与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受害者乐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相关人员未尽到看护义务,导致乐某在治疗期间出走,乐某的死亡与交通事故不具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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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合同纠纷] 授权委托书签订须知
如有权代理当事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有权提起上诉或反诉;有权与对方当事人和解等。理应注意的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2条针对婚姻案件的特殊性质,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时授予的代理权限作了限制性的规定,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签订授权委托书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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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一般来说,与企业签订保密合同的员工包括: 1.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他们或者掌握着企业的核心技术,或者担任企业的主要管理工作,掌握着企业的重要经营信息,他们是签订保密协议的主要对象。 2.一般技术支持人员和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他们虽然不是最主要的人员,但是也有可能接触到企业的核心技术,也有必要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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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读者咨询:“我与李某、吴某三人各自出资50万元,成立了一家经营农产品的合伙企业。可李某、吴某却将利润分配为两份,由他们两人分占,要我退出。因遭我拒绝,他们便在我没有参加的情况下,‘全票通过’了一个将我强制除名的会议决议,以我不会经营为由将我除名。请问:他们的做法对吗?” 法官认为,李某、吴某的做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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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合同纠纷] 什么行为属于共同侵权行为?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我国1986年《民法通则》第130条就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共同侵权,是指数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对共同侵权行为,有的学者称为“共同致人损害”,有的学者称为“共同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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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案件,所适用的是本法或者其他法律关于无过错责任的具体规定。《侵权责任法》或者其他法律未明确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案件,均属于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法官不能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况下,擅自适用该原则。本法明确规定了几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特殊侵权行为,如第5章的产品责任、第8章的环境污染责任以及第9章的高度危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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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领域,法律让行为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并非是因为其从事了法律禁止的活动,而是这些活动是社会经济发展所必需的,社会允许其存在。但是,由于这些活动充满不同寻常的危险,且这些风险多数是不可控制的,即使采取所有预防意外的措施,也不可能避免危险,如飞机遇到空中的飞鸟、突遇恶劣天气而坠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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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合同纠纷] 个体户资不抵债能申请破产吗
我是一名个体工商户,因经营不善欠下巨额债务,现已严重资不抵债,债主经常上门催债,弄得我寝食不安。我知道我国有破产制度,但我不知道个人如何申请破产,请问,个人资不抵债能申请破产吗? 律师解答: 我国确实确立了破产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破产的适用对象、破产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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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与章某因合伙经商,向我借款30万元用于周转。近日,我向他们索回本息时,李某说他们已经拆伙,我的钱他们言明由章某还,章某也表示愿意还,但称目前经营困难,没钱还债。后经我打听得知,因经营亏损,李某与章某在分掉、隐匿大部分财产、利润后,假装拆伙,由家境拮据的章某继续经营,实则让其以“资不抵债”逃避债务。请问,他们拆伙后约定了债务的偿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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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合同纠纷] 合伙人可以用什么来投资合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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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合同纠纷] 转租房屋被拆谁承担赔偿责任
请问,房东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 律师回答: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房屋转租后,实际上形成了两个租赁合同,一个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另一个是承租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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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合同纠纷] 农村低保户申请条件
持有本省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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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属失地农民,盛某要求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其交通事故损失,予以采纳。法院判决高某、保险公司赔偿盛某交通事故损失8万余元。 保险公司不服,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南昌中院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盛某应否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问题。依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批复精神,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户籍为农村的,是否按城镇标准计算赔偿费用,应着重从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及主要生活来源等因素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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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不同观点】 本案涉及我国海事法院在审理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时对受害人赔偿数额的法律适用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各海事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判决观点迥异,主要存在以下几种不同观点: 1.“04解释”施行后,“92规定”并没有被废止。这两个司法解释中,前者属一般规定,后者属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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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车主承担侵权责任。 建 议: 运输中乘客受伤 客车有义务赔偿 陈律师说:基于以上法律依据,如果金先生不诉车主而诉客运公司,该案由即为违约诉求,客运公司不得以其请求不符合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要件为由,要求法院予以驳回。其原因在于,该客运公司对金先生的人身安全承担无过错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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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合同纠纷] 监护人的义务范围是什么?
首先,监护人的职责就是要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不受侵犯;抚养、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教育;在被监护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因此,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是监护人的法定义务和职责。 其次,监护人有义务对子女进行管理和教育,并对其民事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有义务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有义务配合学校对其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有义务教育子女不单独外出,不做有危险的活动,如游泳、滑冰、爬山等;有义务将子女的身体异常情况和不正常情绪通报学校,避免发生意外;有义务做好子女在脱离学校和家庭期间,如上学、放学路上和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有义务检查子女是否带有可能造成他人危险或生命安全的物品;有义务教育子女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培养他们从小养成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有义务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制止、纠正子女可能会引发人身伤害的想法、做法和习惯。 按照《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没有父母或者父母丧失了监护能力,要依法明确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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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合同纠纷] 员工年终奖纳税怎么算
近日,刘先生致电本报维权热线说,他去年全年每月工资1500元,12月份,单位发了4000元年终奖,并按5%的税率扣了刘先生200元的税。刘先生疑惑,单位这种扣法是否合理?针对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税务部主任崔清寒,他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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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2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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