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情节严重最高判十年
发表时间:201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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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情节严重最高判十年
我国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管理活动中的重要凭证,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肯定会影响国家机关正常管理,和公众对国家机关的信赖,同时破坏社会管理秩序。而且,通常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的行为还与其他违法犯罪密切相关。警方以此罪名拘留龚爱爱,也可以一并查清她可能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
龚爱爱非法办理多个户口,身份信息是虚假的,又利用虚假身份取得房产、注册公司,如今她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被拘留,应该就与这一系列行为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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