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常识-----纠正生活中的错误法律认识
1、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遵守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只在律师事务所执业;有律师执业证;在司法局有备案。
2、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法律事务的唯一合法单位;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对外窗口;在司法局有备案。
3、法律咨询:带上相关案件材料去律所付少额费用法律咨询,咨询结果更满意,更有针对性,更为准确;相比没有任何案件材料信息的电话咨询、网络咨询,更由于咨询者的理解偏差和叙述偏差,导致咨询结果失之偏颇,谬以千里,适得其反。
4、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明,更是工资,工作时间等的证明,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否则,会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5、打官司:是劳动仲裁,商事仲裁,法院诉讼,法院执行等的通俗的统称。,是公众法律维权的一个有效的途径和最终的途径,是需要法律专业人士参与,才能取得更好法律效益的法律活动。
6、起诉:通常指的是法院一审诉讼,多为是基层法院管辖;也就是公众通常说的“上诉”,“打官司”,这是公众的错误的提法。
7、上诉:通常指的是法院二审诉讼,多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容易与公众所说的“上诉”“打官司”混淆。
8、债务催收:通俗来说,就是欠债还钱,钱财、欠款等的追讨,可以自行索要,或者通过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追回。
9、合同:对某一件事或行为,双方或多方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此来履行,有口头和书面之分,书面合同,更容易明确和固定各方的权利义务、防止约定不明,防止口说无凭,是最为有利的证据。
10、租赁合同:更多的是通过书面形式来约定对租赁物的使用、支出费用、租期、违约责任等的明确和固定。是生活中常用的合同之一。
11、民间借贷:除了企业之间的借贷是违法的,其他的借贷,如个人与企业之间,个人与银行、企业与银行的借贷等,一般都是合法有效。
12、法律风险:和其他商业风险或者生活中的风险一样,是不可避免的,但通过法律专业人士的参与或指导,能够极大减少或降低风险。
13、诉讼风险:指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诉讼活动中可能遭遇的与争议事实无关的,可能影响案件审理和执行,致使合法权益无法实现的风险因素。主要有诉讼时效、证据不足、诉讼请求不当、没有证据原件、一方没有财产、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或者中途退庭等。
14、交通事故:是现代社会最常发生的导致人身损害的事件,事故责任的认定,事故承担者的确定,实际损失的确定和证据收集,是关键的最重要的环节,需要法律专业人士的参与,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15、结婚:是确定夫妻法律关系成立的唯一证明,公众普遍的错误认识是:同居或者办喜酒等是结婚,也存在事实婚姻。
16、离婚:离婚以办理离婚登记为证明,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任一方式。公众普遍缺乏没有自动离婚,也没有分居两年自动离婚等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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