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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与预付款是不同的
发表时间:2011-11-28 浏览次数:382

定金与预付款是不同的。

1.定金是一种债的担保方式,是为保障债的履行而设定的;预付款是当事人将合同总价款

的一部分预先支付给对方当事人,其交付是债的履行行为,具有对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资

助作用。

2.定金的数额有法定的最高比例限制,即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而预付款的数额,

全由当事人自主约定,于合同标的额没有法定比例限制。

3.定金罚则是违约责任的一种,具有对违约的制裁性质。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

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预付

款则不能作为制裁性质的给付,如没有履行合同,可以要求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当事人支付违

约金或赔偿损失,而对于预付款应当退还给支付该款项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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