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免责不一定就能够免责
发表时间:20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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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
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
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
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
条款不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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