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找单位的违法行为,随时向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比如强行给员工“放假”、“停工”,可视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如超过工资发放日期仍未支付工资,少支付加班费等。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2008年1月1日起适用)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比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等规定。(2008年1月1日起适用)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008年1月1日起适用)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2008年1月1日起适用)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2008年1月1日起适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注意: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以上违法情形解除 劳动合同的,应当通知用人单位。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二、如果单位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劳动者可随时向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但行使此项权利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 通知一定要采取书面形式,并保留副本,要求单位签收。如果单位不签收,则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再向单位邮寄一份,注意:一定要在邮件详情单的“内件品名”栏注明“xxx的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辞职理由:1.....2.... 3..... 辞职时间:x年x月x日”,以免单位耍无赖拒收或者说信封里面的东西不是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或者辞职理由不是上述你写的理由。
2、通知书要写明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3、与单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保留交接清单。
4、这种权利如果行使得当,不但不需要支付单位违约金,反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千万注意:如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2008年之前的工龄补偿金,根据最新的司法实践,需要首先在被迫辞职之前向用人单位主张要求支付加班工资等的权利,只有在单位拒绝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下,才能以单位存在该违法行为并拒不履行相应法律责任为由被迫辞职。为了方便举证,建议劳动者在辞职前,通过快递的方式向劳动局投诉要求该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等,并保留好邮件详情单。经劳动局调查和责令支付加班工资后,用人单位仍然拒绝支付的,再按照下下面的方式辞职。
辞职信递交方式:辞职信里必须注明是因为单位存在没有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工资等上述的违法情形才辞职的!否则得不到工龄经济补偿金。另外,辞职信原件(自己复印一份留底)一定要用快递的方式给你单位并在快递邮寄详情单的“内件品名”栏写上“xxx的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这样就可以证明你已经向单位以它没有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工资等上述的违法情形为由通知辞职了!然后就是保存好邮局给你邮寄详情单,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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