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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别留后遗症
发表时间:2009-05-26 浏览次数:384
为规范住宅消费市场,有关主管部门已实施了示范合同文本的推荐使用制度,但即使是这种比较规范的标准合同文本,在保障购房人知情权方面,仍不够完整。以下这些问题在签订合同时千万别忘了弄清楚:

一、所购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土地分摊面积、套内房屋的层高、房屋分隔、朝向、房屋所在整幢房屋的有关情况、整个小区的布局和配套设施、车位数量以及车位租售情况。

二、所购房屋实测面积的测绘单位和测绘方法。

三、购房时房屋的建设进度和资金的落实情况。

四、购房人有权知道预付楼款是否确实被用于所购房屋的建设。

五、房产公司对房屋的建筑设计变更,应事先征得购房人的承认或确认,否则购房者有权退房。

六、购房人有权知道所购房屋质量验收具体由谁负责,并在此前提下明确验收人的责任和验收不当所承担的法律后果等。

七、设定房屋及各部位维修的最低保修年限及责任人。

八、房产公司应当告知购房人,房屋交付的标志是权利交付而不仅仅是实物交付。购房人有权知道房产公司办出大、小产证的进程和期限,并据此设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房产公司不能按时办妥房屋产权证应当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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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13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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