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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凶宅"后能否退房
发表时间:2014-12-08 浏览次数:237

问:

有句话叫做“成家立业”,对于很多青年人来说,成家被硬加上了很多附加条件,比如说有房、有车、有存款,不过现实生活中这种“三有青年”确实很少,可想而知想要成家再立业是多么的困难重重,今天故事的主人公是两位有志青年,好不容易结了婚,想要立业没想到却被一套房子搞得心神不宁。

解说:

陈宇豪和张晓丹是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今年十月两人结束了8年的爱情长跑步入了婚姻殿堂。由于两人都是学设计的,结婚后他们成立了一家夫妻设计公司,经济条件一般的两人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为了节约开支他们把公司也按在了家里。

场景一:

晓丹在家里打扫卫生,水管漏水,发现是楼上阴下来的。

晓丹:哪来的水啊?(抬头)啊!

晓丹上楼梯,找邻居协商。

晓丹:大姐你好,我是楼下邻居。

江姐:楼下邻居?

晓丹:904的

江姐:904?哎呦,你离我远点。

晓丹:怎么了大姐?我们家厕所天花板上漏水了,我看看是不是您家的管子漏了。

江姐:你别进来。

晓丹:怎么了大姐?

江姐:你不吉利。

晓丹:我不吉利?我怎么会不吉利呢?

江姐:你不知道啊,你们家住的904号房子是凶宅,那里死过人,我这门你不能进,我怕不吉利!

解说:

一听是凶宅,晓丹背后直冒寒气,下楼就给陈宇豪打电话。

陈宇豪:别听老太太瞎说,她可能怕影响她休息,我去了解一下,你等我的消息。

场景二:

陈宇豪敲门

陈宇豪:大姐你好,我是楼下904房的邻居。

江姐:楼下的事我不管。

陈宇豪:大姐,我就是想问一下,我刚买的房子怎么就成凶宅了?

江姐:你呀,买房子的时候真该好好问问。前年,你这房子里一对小青年被电死了。

解说:

陈宇豪听了邻居的话,像被雷击了一样,半天没反应过来。呆呆地望着空空荡荡的走廊。这时,窗外吹来一阵冷风,他打了个寒颤,联想到这套房子里曾经的恐怖情形,夫妻两赶紧锁好门走了出来。陈宇豪担心邻居编瞎话吓他们,便到物业公司了解情况,结果印证了邻居所说的是真话。

场景三:小花园

晓丹:咱不能吃这个亏,得找中介和房主讨个说法!

问:

当天下午,陈宇豪和张晓丹来到房屋中介公司,找到当初为他们提供房源并全程陪同他们看房、签订购房合同的崔经理。崔经理被陈宇豪劈头盖脸一通训斥后,委屈地表示:自己卖了几年的房子,这种事也是头一次遇到。为了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崔经理拨通了原房主小王的电话

场景四:办公室

崔经理:小王,我是中介崔经理,两个月前你找我卖过房子,

小王:你好,有什么是吗?

崔经理:是这样,买您房子的陈先生在我这里,他说据你的邻居反映,2年前您的房子里死过人,是凶宅,您能不能来一趟?”

小王:(沉默)笑话,世界上哪套房子里没死过人,怎么就成凶宅了?

陈宇豪夺过听筒

陈宇豪:小王,您还是过来谈谈吧!

小王:有什么好谈的,房子已经过户了。

解说:

挂断了电话,崔经理和陈宇豪一下子无计可施,看来房主小网是故意隐瞒了房子死过人的事实。此后,陈宇豪跟中介公司、房主小王通过电话交涉了几次,但小王依然态度强硬,拒不认错。万般无奈之下,陈宇豪以报警为由逼迫小王见面协商。

场景五:

崔经理:你的房子里发生过不吉利的事,你怎么不早说啊?你这不是坑我吗?

小王:我怎么坑你了?

晓丹:你这房里死过人。

陈宇豪:你这叫欺诈。

小王:欺诈?反正房子已经过户了,你们想咋的就咋地吧。

晓丹:你这是不讲理啊?

崔经理:小王,你话不能这样说啊。

陈宇豪:崔经理,小王卖房的时候没说实话,他这是欺诈行为。还有,不管你是真不知情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你们中介也脱不了干系。

小王:就算我的房子有瑕疵,你们不也是图便宜才买的吗?

问:

面对不讲理的房主陈宇豪和张晓丹想方设法搜集了邻居、小区物业员工等证人证词,以原房东采用欺诈手段,刻意隐瞒房屋曾发生过凶案的事实为由,把小王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强制撤销双方购房合同,把房款返还给他们。法庭会支持他们的诉求吗?

郝晓霞律师解答: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卖房人应当将房屋的相关信息如实告知买方。原来的房东小王恶意隐瞒了所卖房屋是凶宅的信息,使购房人违背真实意愿签订了合同,属于欺诈行为。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进行变更或撤销。合同被撤销后因此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过错方应当赔偿另一方所受到的损失。所以在本案中,陈宇豪和张晓丹可以请求撤销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并要求返还购房款。

问:

在我们的生活中,买房、卖房是人生大事,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幸福指数。因此,对所要购买或出售的房屋,事无巨细都要考虑到,买房的看清楚,卖房不隐瞒问题,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发生浪费金钱、耗费时间和精力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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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49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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