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合同法 > 合同纠纷 > 买卖合同纠纷 > 妻子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所签订的售房协议是否有效
妻子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所签订的售房协议是否有效
发表时间:2012-10-23 浏览次数:396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法律咨询:

当时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我跟人家签了一份售房协议,因为当时没有房产证,买方要求拿到房产证才给尾款(有5万没给我)到现在房产证我还没给他,因为妻子不想卖了,请问那时候签的协议有效吗。我能退他给我的钱不卖房子了吗?协议是2009年7月签的,从签约日起我就搬走买方就入住了。那时候妻子一直没在家,几年过去了我妻子现在还能主张买卖不成立吗?

律咖网律师解答:

房子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你无权单独处分,你妻子可以主张买卖行为不成立,但是撤销权有时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自你妻子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不满1年,可以主张撤销权。还有就是你没有过户,对方可以主张让你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你承担违约责任,解除买卖合同。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妻子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所签订的售房协议是否有效”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租赁合同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90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