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发表时间:201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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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权法》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 在商品房买卖中,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只是物权未生效,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并不影响合同效力。
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形,如果卖方将房屋产权过户于购房者之一,另一购房者与出卖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仍属有效,但由于房屋已经过户于他人,其不能实现购房的目的,但其可以依照有效房屋买卖合同向出卖方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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