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成功调处一起涉外巨额买卖合同纠纷案
一起标的额高达1400余万元的涉外买卖合同纠纷案件,6日经过新疆兵团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巧妙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不仅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而且帮助企业摆脱了困境,获得了盘活的机会。
2005年6月2日,新疆石河子天露节水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露节水)与农八师149团、加拿大凯帝集团签订协议,在新疆石河子共同建立中外合资企业——新疆天玖凯帝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玖公司)。该企业引进加拿大先进木塑复合材料,能有效地消灭废弃农业秸杆和废旧塑料,以制造出替代木材、节约森林资源的新型绿色等系列产品,是中国西部首家从事高新环保材料——木塑复合材料生产、销售的企业,曾受到兵团、农八师的大力支持。
2005年8月,为了尽快投入生产,天玖公司与加拿大凯帝集团签订了1400余万元的购买设备合同。随后,该公司向加拿大凯帝集团全额支付了货款。但是,加拿大凯帝集团在收到货款后,仅向天玖公司提供了价值300余万元的设备,其余1100余万元的设备至今还未提供。为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转,天玖公司向天露节水借款高达5000余万元。但苦于加拿大凯帝集团不能及时提供剩余设备,天玖公司无法投入生产经营,该企业面临着崩盘,这也给天露节水和149团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2006年1月,天露节水与149团曾多次与加拿大凯帝集团交涉,该公司也多次承诺及时向天玖公司提供剩余设备,但均未履行。
2009年4月3日,无奈之下,原告天露节水与149团向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提出了诉讼保全。
在案件受理后,农八师中级法院法官分两次赶赴北京、沈阳等地进行诉讼保全。经调查发现,加拿大凯帝集团没有一次性付款的能力,更没能力将设备购全,天玖公司将无法继续存在下去。如果该案进入诉讼程序,不仅送达困难、诉讼期限长,而且合资三方还将在该案审结后就天玖公司的破产清算问题上重新提起诉讼,既扩大了企业的经济损失,又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该院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将买卖合同纠纷与解散公司的诉讼一并调解处理,以避免简单下判而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承办法官及时与原告沟通,耐心地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并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调解方案:注销中外合资企业天玖公司,将该公司已购进的设备作价抵给天露节水,剩余1100余万元欠款由加拿大凯帝集团分期偿还;天露节水优先受偿加拿大凯帝集团首次偿还的200万元,利用此笔资金和设备重新注册新公司,并尽快投入运营,力将经济损失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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