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与经纪方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买方付定金给卖方(由经纪方托管)
↓ (卖方房地产抵押中) ↓ (卖方持证在手)
卖方办理申请赎楼手续 卖方将房地产证交经纪方托管,查档确认产权清晰
后,经纪方将托管之定金转给卖方,卖方支付佣金
↓ (买方按揭付款) ↓ (买方一次性付款)
买方将首期款存入经纪方指定银行帐户作 买方将全部楼款存入经纪方指定银行帐
资金监管,并交纳佣金和相关费用,买方 户作资金监管,并交纳佣金和相关费用
向指定银行办理申请按揭手续
↓ ↓
按揭银行出具贷款承诺书
↓ (卖方房地产抵押中) (卖方持证在手)
卖方赎出房地产证并注消抵押登记后,交
经纪方托管,经纪方将托管之定金转给卖
方,卖方支付佣金
↓
买卖双方与经纪方签署《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递件过户
↓30 天(以当地房管部门规定为准)
国土局出税单,买卖双方交纳税费,买方领取新房地产证
↓ (买方按揭付款)
买方和按揭银行到国土局办理房地产抵押
登记手续,监管银行将首期款(留总楼 (买方一次性付款)
款 5% 作尾款)划入卖方帐户
↓15 天(以当地房管部门规定为准)
↓
按揭银行将按揭贷款划入卖方帐户 监管银行将全部楼款(留总楼款 5% 作尾
款)划入卖方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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