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合同法 > 合同纠纷

合同
纠纷

合同纠纷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合同纠纷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租赁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带力合同纠纷、合同诉讼、担保合同纠纷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第三十七条规定: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因此,同一笔虚开的发票,发票“开具”和“取得”的双方都涉及虚开的违法事实。对上述两家公司的虚开发票行为,税务机关依法予以了行政处罚。
咨询律师: 胡骅
他向刘女士给付了首付款12万元并向房地产经纪公司给付了中介费5000元,刘女士也如约交付了房屋。然而时过不久,刘女士的配偶魏先生却以刘女士未经允许私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院支持了魏先生的诉讼请求,并要求刘女士及房地产经纪公司将购房款、居间服务费等费用返还给了陈先生。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买卖合同纠纷] 房款筹不齐中途解协议
因小曹自身原因未能筹足房屋首付款,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此过错在于小曹,小曹应承担公司在此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011年,小曹通过上海某物业顾问有限公司介绍,与李某就购买嘉定区某处物业事宜达成一致,约定房屋价款为385万元,并签署了合约。但因为筹不到足够的钱,小曹决定放弃购买此处房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地址:东莞市石龙镇黄洲新城区方正大道中 电话:0769-81380993传真:0769-81380983 派出法庭: 1、东城法庭(管辖:东城街道、莞城街道) 地址:东城区东宝路(东城国际酒店对面)东城法庭电话:22467691 2、南城法庭(管辖:南城街道、万江街道)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南城体育公园内南城法庭电话:0769-23198702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周某通过网络找到买家,买家指定通过某快递公司将三台联想笔记本电脑给买家供货。协议达成后,周某就找到某快递公司托运,不料,货运托运中快递公司没等周某指示私自放货,导致周某损失。周某向快递公司索赔不成,遂诉至法院。目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已审结该案,判决被告某快递公司赔偿高某8000元。 周某诉称,2011年5月16日,其通过qq聊天工具认识了昵称为“地球”的买家。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报案材料
报 案 材 料
咨询律师: 胡骅
代理时的连带责任 《民事通则》第六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诉讼] 快递弄丢物件不能免责
快递公司在运输中将物品弄丢,托运人要求快递公司承担责任,而快递公司却以格式条款做挡箭牌,只愿意承担运费的5倍损失。无奈只好将快递公司告上法院。最终法院审理后认定,快递公司运单上所注“未保价的按资费5倍赔偿”的条款为格式条款,,并不能为丢失客户物品免责
咨询律师: 胡骅
家中介公司都将深受其害,我们这个行业还能生存下去吗? 张某:目前在租房、买房过程中有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就是房源信息是公开的,甲公司并不是独家代理,往往第三方有房源信息。甲乙公司同时找我接洽,因此我并不存在所谓的“跳单”行为。而且房子价格高昂,我认为老百姓应该有权利“货比三家”,这是消费者一个正常的必然选择。另外,中介公司不能对消费者提出行为限制,这是显失公平的“霸王条款”,应属无效。
咨询律师: 胡骅
的误导,常出现“货不对板”现象,购房者得到的商品房与广告宣传的不一致。《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到期未续签单位是否要支付双倍工资? 合同到期未续签单位是否要支付双倍工资?律师认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有如下理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见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咨询律师: 胡骅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结合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件的具体情况,当事人在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件诉讼中应向人民法院提供下列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或由登记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公安厅 关于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若干意见 (2005年11月14日 闽高法[2005]320号) 为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不包括在监狱服刑罪犯和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的保外就医)案件的办理,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的司法实践,经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讨论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家住丰台街道某社区的马先生刚刚做完胃部手术,需要在家休息静养。但他家楼上的一对年轻夫妇每天播放的音乐声音很大,还时常有小孩蹦蹦跳跳。以前马先生总觉得是楼板隔音不好,况且他也没有生病,还可以勉强忍受;可近日因为刚刚手术,身体极为虚弱,实在无法接受楼上发出的噪音。为此,马先生的家人来到丰台街道司法所咨询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赠车出事,赠者担责?
判决陈某赔偿赵某各项损失8万余元,李某不担责。 评析: 赠与人无过错不担责 法院经审理认为,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法〔2011〕41号) (2007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38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
咨询律师: 胡骅
湖南省民族、姓名变更、更正登记的条件、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 收费情况 户口簿:8元/册(含一个外壳、5页内芯及人像扫描费);集体户口簿:20元/册(含一个外壳、10页内芯);每增加或变更打印户口簿内芯每页2元。 理条件 1、宗教名与世俗名改换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居民身份证如何办理和更换、办理二代身份证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国务院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1]62号) 二、收费情况 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买卖合同纠纷] 二手房买卖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认定存在相关违法事实后,被追究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此房子在5年之内再次交易过户,将会由卖方承担成交价格20%的个人所得税,交易成本会更高。 二、二手房买卖风险的对策。 现今我国的二手房交易市场还不够规范,风险较大,这要求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谨慎。其实,规避风险的最佳方法就是依法、全面、诚信履行合同。 (1)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湖南省身份证补领网上受理平台 网上申请服务须知 第一条 居民身份证遗失补领网上受理是湖南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协同湖南省邮政公司推出的一项便民服务举措。 第二条 服务对象已经申领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因证件遗失等原因需补领,但未在户籍地居住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履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1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