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是怎样规定的
发表时间:2012-07-13
浏览次数:444
法律对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是怎样规定的?
(1)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2)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a)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b)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c)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法律对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是怎样规定的”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