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合同法 > 合同纠纷 > 代理合同纠纷 > 车用香水产品销售代理合同协议
车用香水产品销售代理合同协议
发表时间:2012-07-14 浏览次数:147

车用香水产品销售代理合同协议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车用香水产品经销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概况与原则

甲方将产品销售给乙方,并授权乙方为_________地区(以行政区域为限)独家代理商(跨区域超市除外)。在乙方经销期内,甲方对乙方采取优惠政策扶持,使乙方在本地区的业务活动正常运行。

二、经营模式

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仅为供货方,不参与乙方的经营管理。乙方在经营中的一切行为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调换或协调解决。

三、经销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该地区的代理商,享有在该地区的独家销售权(跨区域超市除外)。甲方不直接介入该地区的销售业务。对该地区到甲方洽谈的客户甲方将转告其与乙方联系,确保乙方在该地区业务的利益。同时乙方不得经营其它同类产品。

2、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方对乙方采取扶持政策,给予乙方全国统一价格供货。甲方负责到达乙方指定城市货运站的运费,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

3、付款方式:签订协议后七天内,乙方应按订货金额先打款到甲方帐户,并传真打款单给甲方,款到发货;发货期限为一周。

4、如乙方需在当地开展产品推广宣传活动,由乙方策划具体方案,甲方审核通过后协助乙方进行宣传,甲方负责承担宣传费用的百分之二十。

5、乙方享有甲方新产品的优先供应权,乙方将全力给甲方反馈市场信息或提出产品改进的意见或建议。

四、特别条款

1、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的代理商,有责任维护甲方产品声誉,不得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以其它假冒伪劣产品搀杂冒充甲方的产品出售。

2、甲方若因市场原因而调节产品价格时,应提前壹周告知乙方。

a、若产品价格需上调时,甲方提前电话知会乙方。

b、若产品价格需下调时,甲方派市场人员盘点乙方未售出产品数量,以货补差。

3、乙方因创业未果,在不影响产品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六个月内可向甲方要求退货,保证乙方无后顾之忧,协议即刻终止,公司收回创业基金。创业成功三个月后可换货。乙方退货或换货引起的运费,破损的包装损失等由乙方负责。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车用香水产品销售代理合同协议”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租赁合同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48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