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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纠纷] 涉外合同成立及生效
1] 涉外合同是否成立?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必须运用相应的法律来评判,而涉外合同法律适用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因此,律师对涉外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法律适用略陈己见。 一、涉外合同成立的法律适用 合同成立是当事人产生权利义务的前提。一般说来,当事人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表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借款合同订立前的主体资格审查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的订立,同样要采取要约、承诺方式。一份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应符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即: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咨询律师: 刘波
房屋的买卖、租赁及其居间、委托合同; 2.居住物业管理合同,住宅装潢合同; 3.旅游合同; 4.供用电、水、气合同; 5.运输合同; 6.邮政、电信合同; 7.市人民政府认为其他含有格式条款需要备案的合同; 格式条款是指格式条款的提供方(以下简称提供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必须遵守法律的原则与自愿原则是不是矛盾呢?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这两个原则的关系呢?方面,自愿原则鼓励交易,促进交易的开展,发挥当事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活跃市场经济;另一方面必须遵守法律的原则保证交易在遵守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前提下进行,使市场经济有一个健康、正常的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
咨询律师: 胡骅
(实际就是合同书)来认定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在承诺生效后,当事人提出签订确认书的要求怎么办?如果这种要求仅仅是将原来以口头或信件、电报。电传等形式订立的合同书面化、正规化,而不对合同的成立产生影响,这种要求是合理的。因为,如果仅仅是书面化,对方当事人同意与否,都不影响已经成立的合同。
咨询律师: 胡骅
未经他人授权而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别人未经你的授权用你的名义订立合同,这个合同对你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你名义的人自己承担。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融资租赁合同是由两个合同即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三方当事人即出卖人、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结合在一起的新型独立合同。三方当事人之间相互交错,在订立融资租赁合同中较为复杂,一般的订立过程是:首先,由承租人与供应商确定未来的租赁物的合同条件;其次,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提出融资性租赁申请;再次,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与用户(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然后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技术转让就是一方将其所有或者掌握的技术让与另一使用的行为。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转让合同。 在订立技术转让合同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订立集体合同,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第一,合法原则。订立集体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遵循合法原则。所谓合法,主要包括订立程序和合同内容合法两个方面。 集体合同订立程序合法,是指当事人双方在集体合同平等协商、签字、登记等各个环节上,符合法律有关规定。 集体合同内容合法,是指集体合同的各项条款,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应分为两类,一类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应作为无效合同,另一类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并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只是损害了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对这类合同应按可撤销合同处理。将其按可撤销合同处理,原因在于: (1)尽管某些欺诈行为可能造成了对被欺诈人的损失,但损失可能是轻微的,受害人可能仍然认为合同对其是有利的,并愿意接受合同的拘束。
咨询律师: 胡骅
1.承租人选择租赁物并与供货商进行接洽 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虽然是由出租人与供应商之间签订的,但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是承租人。因此,应该是承租人根据自己所需要的设备选择供应商,并就供货合同的基本条款与之进行治谈。在整个过程中,承租人一般应注意对供应商的信誉、产品质量、售后服务,设的规格、型号、性能、质量、价格等进行考察。选择供应商并就相关款进行洽谈,通常是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第一步。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集体合同的订立主体是职工和用人单位:(1)职工是集体合同的主体,其共同要求代表其利益的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 进行协商。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职工代表和工会都是劳动者的代表,代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实际的主体是劳动 者,其和劳动合同不同的是,集体合同是全体劳动者作为订立的一方。(2)用人单位也是集体合同的主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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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纠纷] 如何订立集体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这一规定明确了集体合同订立的主体要求。 集体合同的订立一般经过以下程序: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别人未经你的授权用你的名义订立合同,对你发生效力吗? 未经他人授权而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别人未经你的授权用你的名义订立合同,这个合同对你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你名义的人自己承担。
咨询律师: 胡骅
采用合同书或者确认书订立合同的,合同成立的时间如何确定? 采用合同书等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是我国企业间订立合同的一般方式。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也有关于签字、盖章的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虽然订立了书面合同,但没有签字或者盖章怎么办?  在合同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是十分重要的,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就不能最终确认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也就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有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是,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也只是形式问题,实质上应当追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订立合同过程中当事人违背诚信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怎么办? 根据自愿原则,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订合同,与谁订合同,订什么样的合同。为订立合同与他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一般不承担责任。但是,当事人进行合同的谈判,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果一方当事人违背诚实信用和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恶意谈判,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咨询律师: 胡骅
据法定事由解除合同。以上方式解除合同,均须必要的程序,如协商程序、司法程序。如果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则可轻易避免以上程序的发生。例如本案件中,在研究所与该医药企业订立“还款计划”时,可约定“该医药企业逾期清偿转让费达到20万元,该还款计划解除”。现该医药企业已有5个月未履行付款义务,已成就合同解除条款,该还款计划自该医药企业未能清偿转让费达到20万元时自动解除。
咨询律师: 刘波
如前所述,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应分为两类,一类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应作为无效合同,另一类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并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只是损害了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对这类合同应按可撤销合同处理。将其按可撤销合同处理,原因在于: (1)能够充分尊重被欺诈方的意愿,充分体现了民法的自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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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5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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