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采用合同书订立合同,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地点?
发表时间:2007-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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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包括确认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果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地点不一致的,〈合同法〉征求意见稿原规定: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因此在当事人的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不一致的情况下,只要合同书或确认书对合同成立地点没作特殊约定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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