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华春医药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策划方案
一、标的背景:
福清市华春医药有限公司前身是福清市华春医药公司,2001年7月26日由国有改制为国有控股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89.38万元,其中国有600.64万元,占50.5%,员工身份置换588.74万元,占49.5%。公司下属一个批发部、6个经营部和22个零售药店,由于种种原因,企业经济效益每况愈下,由盈利大户转为亏损企业,截止2004年6月底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公司总资产2989.47万元,负债1776.11万元,净资产1213.36万元,利润总额为-60.7万元。国有资产流失、员工以身份置换的股权含金量缩水、股东间矛盾加剧、银行贷款无法偿还,企业经营性周转资金严重困难面对一系列问题,福清市政府果断做出转让该公司50.5%国有股权的决定,用市场的行为解决矛盾收回投资。
二、方案策划
面对一项错综复杂、矛盾重重的股权转让项目如何集中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消除矛盾,整合优势,排除纷争,实现交易,正是产权交易机构事前尽职调查和方案策划成功运作的关键。主要有三点:
1、尽职调查。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项目小组,三下福清,认真听取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摸清相关各方解决问题的底线。①确保福清市医药市场的稳定,实现平稳过渡;②受让方必须立足于做强做大医药行业,不得转为房地产开发;③通过股东大会选举推选出代表股东利益的唯一竞买人,解决股东间的矛盾;④银行先行解押,设定还贷期限;⑤非国有股东与国有股东享有同股同价的权益,同时获得转让或继续持有的决定权。⑥受让方必须保证承付拖欠职工经济补偿金、医保基金;⑦继续履行未到期的经营承包合同、租赁合同等。
2、方案论证。项目小组在收集和综合调查取得的一手资料的情况下,会同当地国有资产的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四易其稿,草拟出《福清市华春医药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方案》获得政府及各方面的认可,为后续的转让合同等法律文件奠定基础。
3、客户组织。信息披露是否有效应取决于竞买人对标的信心和投资判断,鉴于该项目的特殊性,项目小组在真实反映标的现状的同时,努力挖掘标的的亮点,调动竞买人的积极性,截至报名时间止,共有17个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签署了包括转让合同在内的相关文件。为现场营造热烈的竞价气氛提供有利条件。
三、项目运作成功的特点和创新点
特点一,非国有股东与国有股东同享权益,方案设计在转让合同中约定,持有该公司股权的非国有股东在规定的期限内愿意参照国有股同价转让时,买受人必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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