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营业税
发表时间:201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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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企业以土地投资入股,形成股权,后又将此股权进行了转让,对此是否征收营业税出现两种观点:一、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九条规定: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本税目征税。要征营业税。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请问对以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后又转让的行为,是否征收营业税?
回复内容:
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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