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让股权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发表时间:201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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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甲、乙二自然人共同以货币出资设立一a公司,其中甲出资300万元持股60%、乙出资200万元持股40%,后甲将其持有的a公司的全部60%的股权以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丙。请问在上述转让中甲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九)款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因此,上述股权转让行为,甲需要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200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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