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鉴定的定义:
是对财产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引起损失的具体原因、程度及残余价值和为了防止损失扩大采取施救措施及清理现场等支付的合理费用进行的鉴定。
损失鉴定的核心内容:
1、鉴定财产损失的具体原因和直接的物质损失
2、积极地间接损失(鉴定为防止损失扩大而采取的施救造成的损失或产生的费用)
3、附加的损失(鉴定清理灾害或事故现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财产:本章所指财产包括一切动产、不动产、固定的或流动的财产以及在制或制成的有形财产
灾害:暴雨(16mm/h、30mm/12h、50mm/24h)、洪水、台风(>=12级、32.6m/s热带气旋)、暴风(>28.3m/s)、龙卷风(79m/s平均、100m/s极端)、飓风(>=12级)其他自然灾害有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火山爆发、地震、以及其他人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的突发事件
机器设备损失鉴定的基本方法:重置成本法或修复成本法
火灾损失的组成部分:
1、保险标的物的实际损失
2、施救费用(a损失发生时或后b必须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为c目的是避免或减轻保险标的物的损失d所采取的费用必须合理)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3、整理费用
水灾定损的特点:
1、水灾定损的时效性很强
2、对专业技术的依赖性很强
3、确定受损标物的的数量非常关键
4、定损速度要快
5、酌情延长鉴定时间(无腐蚀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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