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 > 公司资产管理 > 财产清查 > 也谈新准则关于无形资产的核算
也谈新准则关于无形资产的核算
发表时间:2012-07-21 浏览次数:304

【摘要】财政部发布的新 会计 准则关于无形资产核算处理的规定,相比旧准则有比较大的变化。本文从新旧准则的主要差异比较出发, 分析 了准则修订涉及的主要会计科目及新旧会计准则的衔接,以及新准则对权益、损益及资产结构等 经济 事项的 影响 。。

【关键词】会计准则 无形资产 会计科目 会计分录 比较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1项新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中会计基本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38项具体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 企业 执行。笔者认为对《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 学习 ,主要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以便正确掌握新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核算处理的有关规定。

一、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差异

1、新准则修改了准则的适用范围和无形资产的定义

(1)适用范围不同。原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包括商誉。修订后,新准则明确规定不包括商誉,商誉在企业合并相关准则中规定。

(2)对无形资产的定义不同。原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分为可辨认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

修订后的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指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2、新准则取消了原准则第10条中“但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的规定。

3、对 研究 开发费用的费用化和资本化的会计处理进行修订。原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新准则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费用化进行了修订,研究费用依然是费用化处理;进入开发程序后,对开发过程中的费用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资本化。

4、增加有关不确定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规定。原准则中只是规定了有限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新准则增加有关不确定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规定。不确定性应运用稳健原则,采用减值测试,不进行摊销。

二、涉及的主要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1、本科目核算企业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企业自创的商誉,以及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其他项目,不能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也谈新准则关于无形资产的核算”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公司股权转让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90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